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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出炉!四大行官宣:批量下调,固定利率贷款需先转LPR

2023-09-07 17:02:17 出处:时代周报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进入倒计时,四大行披露调整细则。

9月7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发布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有关的公告,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统一下调,无需客户提交申请。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公告显示,批量调整后,(贷款利率)于当日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资料图片)

据建设银行公告,关于浮动利率贷款调整,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建设银行公告显示,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一外资银行相关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方式等细则正在编辑中,会和(国有)大行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对象瞄准“首套房贷”,四大行保持一致步调。

农业银行公告称,调整的范围是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工商银行也表示,调整范围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符合当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房贷、现有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都对以固定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出具具体的调整细则。

工商银行表示,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农业银行也称,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农业银行还表示,贷款发放时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需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客户,可在2023年9月22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转换申请,纳入2023年9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

中国银行也表示, 固定利率贷款先按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对于调整方式,4家银行都表示,会进行批量、统一调整,无需客户操作。

农业银行称,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表示,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4家银行都开放了信息查询通道,为购房者提供信息便利。中国银行公告称,9月25日起,您可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模块下,对您名下房贷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调整进度及调整结果等情况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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